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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居住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外地人员。
2.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外地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二、办理材料
1. 居住登记回执。
2. 居民身份证。
3. 户口簿。
4.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的材料,具体如下:
- 合法稳定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 合法稳定住所: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 连续就读: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2. 受理审核: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 等待制证: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法定时限内制作居住证。
4. 领取居住证: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到指定地点领取居住证。
四、办理时限
1. 受理审核: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制证:自审核举报 -
受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
网上办理入口: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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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只需首先填写《居住证申领表》,然后交验上述办理材料。
2.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在认真审验证明材料后,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3.公安机关办证人员要通过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审验相关信息,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制作发放居住证。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
办理时限:
申报登记:6个月
申领居住证:当场办理
领取居住证:15日
办理费用:
居民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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