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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及就业创业福利大盘点如下:
### 补贴政策
1. "求职补贴": - 对在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的乐山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2. "见习补贴":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政府将给予见习补贴。
3. "创业补贴": - 对在乐山地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
4. "租房补贴": - 对在乐山地区就业并租赁住房的毕业生,给予一定期限的租房补贴。
5. "社保补贴": - 对在乐山地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 就业创业福利
1. "就业指导服务": - 提供职业规划、求职技巧、面试技巧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2. "就业信息平台": -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信息。
3. "创业培训": - 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包括市场分析、财务管理、团队建设等。
4. "创业孵化": -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包括办公场地、设备、资金支持等。
5. "税收优惠": -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政策。
6. "融资支持": -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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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补贴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人。
适用范围: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身有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请,学校统一申报
咨询电话:0833-2191880
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内,见习单位按月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费。
使用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见习单位按月发放
咨询电话:0833-2191880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当年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缴费基数高于(含)60%的,按60%缴费基数的2/3进行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适用范围: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0833-2191880
在校大学生职业培训
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含毕业年度)大学生可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和等级确定。
适用范围:在校大学生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0833-2115715
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项目和等级确定。
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0833-2115715
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办创业实体或在孵化基地内创办创业项目,给予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1万元创业补贴。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适用范围: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大学生。
适用日期:长期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0833-2130864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高校毕业生在乐山市创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可继续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适用范围: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适用日期: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0833-2130864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对毕业5年内在乐山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6月12日后在乐山创办企业的毕业5年内中专毕业生,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及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适用日期:长期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0833-2127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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